還記得17歲時再做什ㄇ事情嗎?
今天突然的想到這首歌
劉德華的17歲........
我記得我17歲時正式我高中ㄉ時期吧!
每天大概就在吃喝玩樂
但是那一段時間也應該是我的全盛時期吧!
最直得懷念的時光,也都在那一段的時間裡
 
今年已經滿24歲ㄌ
突然覺得自己一事無成
還是屌兒啷噹的
 
為了一台車居然可以將所有的心思都投入在裡面
這樣做對嗎?
 
就像歌詞說的
如果等到我40歲時
再度回首從前
那時又是如何的心情
 
是否會有歌詞的意境
是否會有那個值得我驕傲的成就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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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歲
作詞:劉德華&徐繼宗 作曲:徐繼宗 編曲:Billy Chan

十七歲那日不要臉 參加了挑戰
明星也有訓練班 短短一年太新鮮
記得四哥 發哥 都已見過面 後來...榮升主角太突然

廿九歲頒獎的晚宴 Fans太瘋癲
來聽我唱段情歌一曲 歌詞太經典
我的真音 假音早已太熟練 然而情歌總唱不厭

*喜歡我 別遮臉 任由途人發現
 儘管唱 用心把這情緒歌中染(歌聲中喧染)

#唱情歌 齊齊來一遍 無時無刻都記住掌聲嚮變天
 來唱情歌 由從頭再一遍 如情濃有點 淚流難避免
 音階起跌 拍子改變 每首歌 是每張臉(年月變 但我未變)

Repeat *,#,#

如今我四十看從前 沙啞了聲線
回憶我冀望那掌聲從依然到今天
那首潮水 忘情水 不再經典 仍長埋你的心中從未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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